反舞弊工作是集团整个员工必须承担的责任!以下为新都城的行为高压线,任何员工不得触碰,违者将按有关造度处置。各分子公司、总部各部掌管人是地点机构反舞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!
(1)弄虚作假、自费公报、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权柄去影响与滋扰各项业务,从中谋取私利,侵害公司利益,及违规关联性买卖等行为;
(2)与公司合作方就合作事项涉及金额等进行暗里商谈或恶意通同,致公司利益受损或从中谋取私利。
(3)泄露、窃取公司贸易奥秘,侵害公司利益。
(4)贪污、受贿,挪用、侵吞/侵占公司财富或财物。
(5)接受合作方任何大局的礼金、礼物、回扣、告贷、有价证券、游览、健身、消费娱乐等活动铺排,且无任何报备。
(6)自己及嫡系亲属从事与公司有贸易竞争的行为,或在其他投机性经济组织兼任任何职务。